成语名称: 狐兔之悲
成语拼音: [hú tù zhī bēi]
成语解释: 狐死则兔悲,兔死则狐亦悲。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痛心悲伤。
成语出处: 明·朱国桢《涌幢小品·黄叔度二诬辨》:“因视国家将倾,诸贤就戮,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,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,下之不能兴狐兔之悲,方且沾沾自喜,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,是诚何忍哉。”
成语例句: 李大钊《厌世心与自觉心》:“同作亡民,相逢作楚囚之泣,或将兴狐兔之悲矣。”
是否常用: 常用成语
感情褒贬: 中性成语
成语词性: 作宾语;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悲伤
结构类型: 偏正式成语
形成年代: 古代成语
标准拼音:
繁体字形: 狐兎之悲
英文翻译: fellow-feeling sympathy
成语故事:
成语接龙: “狐兔之悲”成语接龙
成语分类: 四字成语 偏正式成语 兔的成语 比喻的成语 人物心理的成语
成语关注: 兔悲 比喻 同类 感到
【狐】:1.哺乳动物,外形略像狼,面部较长,耳朵三角形,尾巴长,毛通常赤黄色。性狡猾多疑,昼伏夜出,吃野鼠、鸟类、家禽等。常见的有赤狐和沙狐。通称狐狸。2.(Hú)姓。
狐字的详细解释
【兔】:哺乳动物,头部略像鼠,耳大,上唇中间分裂,尾短而向上翘,前肢比后肢短,善于跳跃,跑得很快。有家兔和野兔等。肉可以吃,毛可供纺织,毛皮可以制衣物。通称兔子。
兔字的详细解释
【之】:1.往:由京之沪。君将何之?2.人称代词。代替人或事物(限于做宾语):求之不得。取之不尽。操之过急。言之成理。取而代之。有过之无不及。反其道而行之。3.人称代词。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不觉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。4.指示代词。这;那:之二虫。之子于钓。5.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组成偏正词组。a)表示领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钟鼓之声。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。b)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:光荣之家。无价之宝。缓兵之计。千里之外。意料之中。十分之九。6.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取消它的独立性,使变成偏正结构:中国之大。战斗之激烈。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。如因势利导,则如水之就下,极为自然。
之字的详细解释
【悲】:1.伤心:悲喜交集。2.怜悯:慈悲。3.悲壮:悲歌。
悲字的详细解释